产业通商部表示,通商交涉本部长余汉九于25日在中国北京与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李承刚召开第七次中韩FTA联合委员会。双方检查了生效12年的中韩FTA的实施情况,并讨论了关税、贸易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经济合作等分委员会提出的主要改进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推出认证出口商的原产地自主证明制度,并对品项原产地规定(PSR)进行更新。认证出口商制度是指由海关当局认可具备原产地证明能力的出口商,赋予其原产地证明书的发放权或简化发放程序。此次制度的推出预计将简化6000家国内企业的原产地证明程序,减少时间和成本负担。
FTA不仅关税减免重要,企业要实际享受优惠关税,必须经过原产地证明程序。如果文件发放和验证负担过重,即使有FTA,利用率也可能下降,因此此次制度改革有望提高中韩FTA的实际利用率。
品项原产地规定也将进行更新。原有的中韩FTA品项原产地规定基于HS 2012标准,将改为HS 2022标准。预计这将使进出口程序更加顺畅,超越简单的行政整顿,降低企业的通关风险。
这与前一天举行的中韩FTA TBT委员会讨论相关。当时,我方传达了对中国正在推进的便携式辅助电池和电气电子产品锂离子电池国家标准修订草案的行业担忧。
文化内容和知识产权问题也是主要议题。双方首席代表分享了韩国内容在线非法流通等知识产权侵害现状,并决定扩大有效的侵害打击和保护水平的合作。
特别是我方强调,韩国文化内容在中国的合法流通渠道亟需扩大。通过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提出扩大合法文化内容市场的建议。因为国内内容在中国的非法流通问题,仅靠打击是有限的。
在单独的小组会议上,集中讨论了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的进展方案。今年1月,双方领导人已达成共识,努力在年内实现后续谈判的显著进展,因此决定加快对主要争议点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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