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指示删除关于12·3戒严令时批评其违法性的政治人物发言的广播字幕,前韩国政策广播院(KTV)院长李恩宇被判处缓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法官:吴世勇)于26日对李恩宇的职权滥用案进行了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李恩宇因在12·3戒严令发布时指示实务人员删除“戒严是非法和违宪”的相关字幕而被起诉。
法庭对公诉驳回的主张表示:“本案公诉事实符合特别检察法第2条第1项第11号中关于‘与内乱行为相关的控诉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所认知的相关案件’的规定,因此属于特检的调查范围。”
对于未滥用职权而在合法指示范围内的主张,法庭指出:“选择性删除反对12·3戒严令或指出其违宪和违法性的字幕,导致KTV观众对戒严令产生错误认知,这种指示违反了公务员应遵守的诚实义务和公正义务。”
法庭在量刑时指出:“KTV作为广播法下的政府机构,有义务对所属公务员进行指导和监督,但在戒严令发布的特殊情况下,指示实务人员积极删除批评戒严令的内容,导致偏向性报道,因此其职务权利的滥用罪责不轻。”并强调:“广播报道应遵循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未得到遵守,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法庭提到的有利量刑因素包括KTV作为政府机构与其他广播频道的特殊性,李恩宇一贯坚持KTV的广播方针,专注于政府政策相关信息,排除可能引发政治争议的内容,以及事件的犯罪时间较短。
在之前的内乱特检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结案审理中,要求法庭判处李恩宇5年监禁,理由是“作为广播编排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李恩宇有责任提供关于威胁国家生存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戒严令的公正和均衡的信息,但他却背弃了这一责任。”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