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于28日下午2时出席了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拘留前被告人审问(逮捕令实质审查)。此前,警方已以杀人未遂和纵火预备的罪名向法院申请逮捕令。
A某在下午1时许被警方拘留后前往法院,进入法庭时腿部缠着绷带。记者向他询问“对受害者有什么话要说吗?”和“目前心情如何?”等问题,但他没有回应。
A某于上周五(26日)上午7时47分在日民美术馆内对40多岁的友人B某挥刀,导致B某手臂受伤,被送往医院,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作案后,A某乘坐出租车逃离,途经龙山区三角地和道着区诺量津等地。接到报警后,警方通过现场的闭路电视(CCTV)追踪其行踪,约10小时后在观岳区将A某紧急逮捕。
此外,警方在现场查获了A某所持的一个包内装有汽油的白色桶,确认其有纵火的准备迹象,因此在杀人未遂的指控外,增加了纵火预备的嫌疑。
关于A某的拘留决定预计将在今天下午晚些时候作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