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8月13日发布的《住房快速供应方案》中,提出扩大20年以上运营的公共支持民间租赁模式。此举旨在支持租赁经营者的资金筹集,并扩大住房抵押贷款的监管例外范围,以促进民间租赁住房的供应。
当天,国土交通部部长金允德表示:“我们将引入20年以上运营的公共支持民间租赁模式,并推出定制化的长期抵押贷款产品,以促进长期民间租赁住房的供应。”
政府还决定扩大对租赁经营者的运营资金支持和住房抵押贷款的例外理由。金融委员会委员长李亿权表示:“我们将加强在供应各阶段所需的金融支持,包括搬迁贷款、租赁经营者的运营资金和非公寓经营资金。”
财政经济部在本月3日公布的《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中,决定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共生租赁住房特例。共生租赁住房特例是指在租金涨幅限制在5%以内的情况下,租赁者在一定期限内维持租赁后,出售该住房时可免除1户1住房的免税和长期持有特别扣除所需的居住条件。
因此,政府决定在整理个人房东的税制特例的同时,增加长期稳定运营的民间租赁住房。作为这一计划的一部分,政府将扩大对租赁经营者的资金支持和住房抵押贷款的例外理由。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方式也将多样化。政府将设立放宽收入和资产标准的普惠型公共租赁住房,并推出面向青年的普惠型租赁制度。
公共分配的约15%的房源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供应,采用股份积累型和与公共分享住房处置收益的收益分享型。政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扩大青年和新婚夫妇根据资产和收入状况选择租赁和分配的方式,从而拓宽居住的阶梯。
如果这些政策得以落实,将有望减少因个人房东的财务状况而导致的租赁住房出售或保证金返还出现问题的风险。然而,将个人主导的租赁市场转向以专业企业为中心仍需相当长的时间,且在共生租赁住房特例结束后,如果长期民间租赁的供应延迟,可能会削弱在过渡期内抑制租金上涨的动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