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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与国立公州大学合并达成重要协议,校名确定为'湖南大学'

白斗山 기자 2026-08-14 16:44
法定代表地址为大田,合并总部战略性分布于大田和公州 通过建立'功能型治理'增强校园自主性与特色化联系 预计9月进行成员投票后向教育部提交合并申请
湖南大学与国立公州大学校长及合并准备委员会于14日下午在世宗共同校园学术文化支持中心举行了中期发布会,介绍了协商结果。
湖南大学与国立公州大学校长及合并准备委员会于14日下午在世宗共同校园学术文化支持中心举行了中期发布会,介绍了协商结果。 [照片=湖南大学]
湖南大学与国立公州大学在推进大学合并的过程中,就合并校名和总部所在地等核心问题达成了重要协议。两校将在'湖南大学'这一新名称下,正式启动成为覆盖大田和湖南的区域性国立大学的程序。

湖南大学与国立公州大学于13日举行的第三次合并委员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合并大学校名、法定代表地址、合并总部运营及治理体系等三大主要议题的调整方案。

随后,两校校长及合并准备委员会于14日下午在世宗共同校园学术文化支持中心举行了中期发布会,介绍了协商结果。
合并校名'湖南大学',法定地址'大田'……合并总部功能性双元化
备受关注的合并大学校名确定为'湖南大学'。两校校长在发布会上表示:"'湖南大学'这一名称并不局限于特定地区,而是承载着连接大田和湖南整体人才培养与区域创新的新使命。"同时强调,国立公州大学积累的悠久历史和实力也将作为合并大学的重要资产得以继承和发展。

法定及行政代表地址确定为'大田',但这并不意味着总部的单一所在地。合并总部将采用功能性双元化的方式,分别设在大田和公州。

为了避免某一校园功能的集中,总统办公室及两位副校长办公室将分别设在两个校园。大田校园将保留现有优势,而公州校园将战略性地均衡分布研究、国际交流、教育创新、招生管理、合并产学合作等主要功能,建立'功能型治理'体系。

此外,将引入'校园校长制',以保障各校园的自主性和责任性,并推动符合地方特色的特色化发展。
"不是规模扩张,而是通过合作实现创新"……9月向教育部提交目标
两位校长强调,此次合并的本质并非单纯的规模合并,而是"通过合作实现创新"。他们计划将大田的科技研究基础设施与公州、天安、预算等湖南的教育和产业基础连接起来,力争成为韩国的代表性区域国立大学。

随着核心问题的解决,合并工作预计将加速推进。两校将根据此次协议,制定合并申请书(草案),并在8至9月期间召开各自的说明会和联合听证会,征求成员意见。

随后,将经过合并推进委员会,进行全体成员的赞成与反对投票。如果投票结果为支持,将经过学务(教务)会议和大学评议委员会的审议,计划于9月向教育部提交最终合并申请书。

两校校长表示:"湖南大学与国立公州大学将相互尊重历史和优势,在一个大学内更大程度地发展,代表大田和湖南,成为中部地区教育、研究、产学合作及区域创新的国家级区域国立大学。"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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