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界表示,要求与营业利润挂钩的业绩奖金不应成为工会的劳动争议对象。近期,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将营业利润的N%作为业绩奖金发放后,主要企业纷纷提出类似要求,导致行业内混乱加剧,这是经营界的首次判断。
此外,经营界主张,为了确保半导体、人工智能(AI)机器人、无人驾驶等国家战略产业的全球竞争力,设立的特大区域应反映劳动灵活性增强措施,包括放宽工时和雇佣限制。
经营者总协会指出,要求与营业利润挂钩的业绩奖金并不涉及劳动条件或影响劳动条件的经营决策,因此不应成为集体谈判的对象。实际上,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几乎没有劳资双方就营业利润的固定比例作为业绩奖金达成协议的案例。
因此,劳动部强调,应通过实施条例和实施规则明确营业利润挂钩的业绩奖金不属于集体谈判的范畴。如果这一要求在行业内扩散,可能导致投资和研发(R&D)萎缩,劳资冲突加剧,从而影响全球竞争力。
经营者总协会表示,针对政府在湖南地区推进半导体特大项目的相关工作,工会试图将半导体工厂的设立作为集体谈判议题,这一尝试也不应成为集体谈判的对象。
实际上,最高法院已经判决,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等经营主体的经营决策原则上不属于集体谈判的范畴。劳动部也解释认为,影响劳动条件的经营决策难以视为集体谈判的对象。
经营者总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尽管劳动部的解释指导意见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行业内的冲突仍在持续。”他强调:“应通过实施条例和实施规则明确高度经营决策不属于集体谈判的原则,并最终修订劳动法中的劳动争议定义条款,以避免混乱。”
经营者总协会还建议,特大区域特别法应反映以下劳动灵活性增强措施:扩大加班管理单位、引入白领豁免制度、扩大弹性和选择性工时制、延长临时工使用期限、扩大派遣工作范围等。
经营者总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东根表示:“在AI和半导体大转型时代,技术霸权竞争最终是看能多快、多灵活地投入人才。”他强调:“营业利润分配和工厂新设等企业的高度经营决策不应成为劳资冲突的对象,特大区域要成为国家战略产业培育的起点,必须得到劳动灵活性的支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