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收受数千万韩元贿赂及非法政治资金而被起诉的前民主党议员诺웅래,在一审后再次在二审中被判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5-2部(法官金勇中、金志宣、苏炳镇)于21日对诺前议员因违反政治资金法及贿赂罪被起诉一案,作出与一审相同的无罪判决。法庭认为检方在对商人朴某的配偶赵某的手机进行搜查时所收集的证据属于违法收集证据,因而没有证据能力。
然而,一审法庭认为这种证据的获取方式是在调查其他犯罪嫌疑的过程中随意进行的,违反了合法程序和搜查令原则,因此将其排除在证据之外。二审法庭也再次确认了这一原审的判断是正当的。
不过,二审法庭指出,关于商人朴某手机电子信息中部分证据被一审排除的决定存在法律上的误判。法庭表示可以部分承认该电子信息的证据能力,但最终判定即使取消证据排除决定并审查相关资料,检方提交的全部证据仍不足以认定公诉事实有罪。
此外,与诺前议员一同被起诉的商人朴某也被判决与一审相同。法庭对朴某向诺前议员提供贿赂的嫌疑作出了无罪判决。
相反,李正根前副总长因向其提供3亿3000万韩元的选举费用等而被认定有罪,维持了1年5个月的实刑。一直以保释状态接受审判的朴某在当天的宣判日缺席,保释被取消。
诺前议员因涉嫌在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因物流中心许可、发电厂供货及太阳能发电项目提供便利等名义,五次共收受6000万韩元而于2023年3月被不拘留起诉。检方认为这笔资金中部分用于国会议员总选举和党大会的选举费用,因此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请求判处4年监禁、2000万韩元罚款及500万韩元的追缴金。
宣判后,诺前议员通过声明强烈谴责检方的调查及起诉过程。他表示:“纠正尹锡悦政治检察官的操纵起诉和操纵调查花费了3年9个月”,“必须结束政治检察官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随意将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试图将我定为违法者的错误调查惯例。”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