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于4日的国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私立大学结构改善法实施细则》的制定方案,并于15日起实施,为期10年。此次实施细则包含了私立大学财务诊断、经营危机大学的指定与解除、结构改善命令等全过程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程序。
最引人注目的是为边缘大学提供的“自愿退出”途径。如果经营危机大学决定解散,可以获得部分剩余资产作为解散整理金,或捐赠给公益和社会福利法人。
此外,对于因关闭而被解雇的教职员工,将优先支付剩余资产范围内的拖欠工资和慰问金,并为学生提供特别转学支持和学业中断慰问金等保护措施。
不过,对于私立大学的腐败行为则明确划定了界限。因背信、挪用、会计不正等未履行整改要求的高管或相关人员将被彻底排除在解散整理金的支付对象之外。
光阳保健大学被法院宣告“破产”...不适用结构改善法
然而,因各种腐败和财务困难而于31日关闭的光阳保健大学并未享受到《私立大学结构改善法》的任何优惠或程序。韩国私立大学振兴基金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光阳保健大学在法律实施日前已被法院宣告破产,因此不属于结构改善法的适用对象。”该人士指出:“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将接管权力,进行关闭程序和资产清算。”并表示:“教育部已决定因破产而关闭,目前正在进行特别转学等成员保护措施。”
也就是说,光阳保健大学并不是自主寻求退出的“结构改善”,而是被外部(法院)强制关闭的“破产”程序,因此被排除在新法的框架之外。
经营危机大学们,仍在“坚持”...“尚未有自寻出路的意愿”
尽管《私立大学结构改善法》已正式实施,但目前尚未出现利用该法自愿关闭等进行结构改善的大学。韩国私立大学振兴基金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关于最近公布的2027学年度财务支持限制大学20所:“这些大学尚未主动联系或表达自愿退出(关闭)的意愿。”
他进一步表示:“大学们在努力摆脱经营危机的氛围中,部分大学正在尝试通过自身资产或其他资源进行体制改革。”
教育部表示,今年公布的财务支持限制大学名单是基于现有政策措施(国家奖学金、学生贷款限制)而采取的措施,明年将根据新设的私立大学结构改善审议委员会的财务诊断结果,正式适用结构改善法的措施。
法律的实施为私立大学的结构调整奠定了制度基础,但实际边缘大学如何接受和利用这一点,预计将在明年财务诊断结果公布后逐渐明朗。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