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克斯将对大雄制药提起的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索赔金额从原来的500亿韩元提高至5000亿韩元,增幅达到十倍。公司于3日表示,此次调整是基于在上诉审理过程中新增的侵权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等信息。
美迪西克斯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的上诉审中,于上月31日提交了变更请求书,申请修改索赔理由和请求内容。因此,索赔金额大幅增加至5000亿韩元。
公司表示,此次增额的背景包括:截至去年7月31日的大雄制药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损害计算期间、以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下的增额赔偿规定等综合考虑。公司认为,迄今为止收集的损害赔偿资料、故意的商业秘密侵权事实以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下的增额赔偿规定均已被纳入考虑。
美迪西克斯指出,根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自2019年7月9日以来发生的损害可适用最高三倍的赔偿,而自2024年8月21日以来的损害可适用最高五倍的赔偿。然而,具体的适用情况和范围将通过法院审理来决定。
此次5000亿韩元的索赔为“明确部分请求”,是对目前计算的全部赔偿可能金额中的一部分的优先请求,且自去年8月1日以来发生的损害未包含在此次计算中。
美迪西克斯与大雄制药自2017年起因肉毒毒素菌株来源问题持续进行诉讼。
一审法院于2023年2月作出部分支持美迪西克斯的判决,判令大雄制药赔偿约400亿韩元的损失。双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二审审理。
美迪西克斯相关人士强调:“必须确立故意技术窃取所获得的经济利益远小于侵权责任的原则,以维护韩国的技术创新和公平竞争秩序。”
大雄制药方面表示,将根据法律程序应对相关事宜,以确保股东价值不受损害。
美迪西克斯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的上诉审中,于上月31日提交了变更请求书,申请修改索赔理由和请求内容。因此,索赔金额大幅增加至5000亿韩元。
公司表示,此次增额的背景包括:截至去年7月31日的大雄制药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损害计算期间、以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下的增额赔偿规定等综合考虑。公司认为,迄今为止收集的损害赔偿资料、故意的商业秘密侵权事实以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下的增额赔偿规定均已被纳入考虑。
美迪西克斯指出,根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自2019年7月9日以来发生的损害可适用最高三倍的赔偿,而自2024年8月21日以来的损害可适用最高五倍的赔偿。然而,具体的适用情况和范围将通过法院审理来决定。
此次5000亿韩元的索赔为“明确部分请求”,是对目前计算的全部赔偿可能金额中的一部分的优先请求,且自去年8月1日以来发生的损害未包含在此次计算中。
一审法院于2023年2月作出部分支持美迪西克斯的判决,判令大雄制药赔偿约400亿韩元的损失。双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二审审理。
美迪西克斯相关人士强调:“必须确立故意技术窃取所获得的经济利益远小于侵权责任的原则,以维护韩国的技术创新和公平竞争秩序。”
大雄制药方面表示,将根据法律程序应对相关事宜,以确保股东价值不受损害。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