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于8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由就业劳动部负责的《公务职委员会设立及运作法实施条例》及《青年就业促进特别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案。这两项实施条例将于18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青年就业促进特别法的修订,青年年龄范围将从原来的15岁以上29岁以下扩大至15岁以上34岁以下。
此前,青年年龄是由实施条例规定的,但此次法案修订将年龄标准直接写入法律。因此,在此次实施条例修订中,删除了原有的青年年龄规定,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整理。
政府表示,扩大青年年龄标准将确保政策对象的一致性,并加强对青年群体进入劳动市场的支持。
随着《公务职委员会设立及运作法》的实施,公共部门的公务职、临时工、派遣工及外包劳动者的待遇改善讨论机制将正式化。
实施条例中包含了公务职委员会会议召集程序,以及下属协商体的组成和运作所需的事项。
实务委员会将由不超过30人组成,发展协商会将由不超过20人组成,各领域协商会将由不超过15人组成。委员的任命和委任程序等具体运作标准也已制定。
劳动部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公务职委员会的运作,期待能够消除对公务职劳动者的歧视,提高就业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