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职委员会法实施的首日,政府于首尔政府大楼举行了委员会成立仪式。
政府在履行作为公共部门模范雇主责任的原则下,将公职委员会的法制化作为国家政策推进。今年2月法律制定后,劳动界、政府和专家组成了预协商机构,准备了运行体系、讨论结构和实施条例等。
委员会将审议和调整公共部门非正式劳动者的就业、工资等劳动条件,以及人事、劳动和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其目的是消除劳动现场的歧视,提高就业质量,从而改善公共服务。
与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运行的第一期相比,委员会在法律基础和参与范围上得到了加强。与基于总理训令的第一期不同,此次委员会是基于法律设立的总理直属机构,为持续讨论奠定了基础。
政策对象也得到了扩展。除了原有的公职和临时工外,还将讨论派遣、承包和委托劳动者的就业和待遇问题。运行体系由公职委员会、实务委员会、发展协商会和领域协商会组成。公职委员会将最终决定整体政策计划和讨论结果,实务委员会则负责检查计划等中间协调角色。
发展协商会将研究涵盖各个行业和职业的共同议题的制度改善方案,并统筹领域协商会的讨论。领域协商会将根据各个领域的特殊性和现场意见讨论相关课题。
在成立仪式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将提出委员会的运行计划和运行细则,以及实务委员会的组成方案。随后将确定领域协商会委员的组成,并整理讨论课题,计划启动各级协商体的运行。
此次成立为持续协商待遇改善问题提供了法定框架。发布的材料中并未包含具体的工资增长率或津贴改善方案,实际的改善内容将在未来的讨论中具体化。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