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灿镇金融监督院长于23日召集第八届银行控股公司主席,重申了子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命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在年末人事调整即将到来之际,他要求那些在CEO资格要求和验证期限等继任程序上存在不足的金融控股公司,在任命程序开始前进行补充。
李院长当天在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与银行联合会会长及第八届银行控股公司主席举行了座谈会,他表示:“请努力确保子公司CEO能够通过透明和公正的程序进行任命。”
他提到“代公务员”一事,强调“CEO任命程序应基于能力,避免陷入特定派系或亲疏关系的泥潭,选拔合适的人选”。特别是对于未能制定CEO具体资格要求和各评估阶段的最低验证期限的控股公司,他呼吁尽快补充不足之处。
李院长还强调,控股公司的自荐委员会应保障子公司任命委员会的实质性作用。他指出,应该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CEO的常备候选人,并确保在候选人评估过程中反映任命委员会的意见。
针对近期地方政府金库招标的过热现象,李院长指出:“资本实力较强的银行通过合作项目费用的竞争中中标,显示出在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中进行的不公正竞争。”金融监督院计划未来将关注合作项目费用支出对银行的健康性和盈利性的影响。
关于金融事故的增加,他要求加强内部控制。金融监督院指出,银行业的金融事故数量从2023年的33起、金额696亿9000万元,增加到今年1月至7月的47起、金额1708亿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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