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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志勇回应放弃起诉及反诉疑虑,称“预计无罪”

元恩美 기자 2026-10-12 18:20
澄清放弃对诈骗被告的起诉争议 否认前检察总长偏袒及虚假记录
金志勇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在政府首尔厅舍昌成洞别馆的任命听证会准备办公室阐述相关立场。
金志勇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在政府首尔厅舍昌成洞别馆的任命听证会准备办公室阐述相关立场。 [照片=联合新闻]

金志勇首任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针对检察官时期放弃对诈骗案件被告的起诉及对控告人进行反诉的疑虑表示,"因为预计会有明确的无罪判决"。他还否认了与前检察总长相关的"前官偏袒"及调查程序违规的指控。

金候选人在12日向记者发布的声明中,解释了他在2016年担任首尔中央检察院公判二部部长期间,未对因诈骗被起诉的商人A氏提出具体刑期的原因,称"控告人金某的证言与客观账户交易记录不符,导致其证言可信度受到质疑"。

他进一步表示,"曾要求金某提供额外说明,但其拒绝,因此预计会有明确的无罪判决",并强调"是基于‘请依法判决’的意图提出的起诉,实际上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关于对诈骗案件控告人金某以诬告及伪证罪起诉的经过,金候选人解释称,"分析金某于2010年提交的现金照片后,发现部分钞票的发行日期为2014年"。

他表示,"在审判过程中,部分伪证被认定,因此我认为很难同意公诉权滥用的批评"。

对于指责称对金某的诬告调查在获取账户查询结果之前就已开始,金候选人回应称,"自2016年9月起,曾要求金某提交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及出席,但其未响应",并解释称"为了解事件真相,传唤了A氏,并进行参考人调查以查明伪证的疑虑"。

他还否认了在调查过程中使用不当场所及在嫌疑人询问记录中虚假记载未参与调查的调查员为旁听人的指控。金候选人表示,"公判检察官们是在专门划分的公判部专用调查空间进行调查的,并非在资料仓库中进行"。他补充道,"虽然调查员在进行公判支持工作时可能会暂时离开某些位置,但我认为他们是参与了调查的"。

对于与前检察总长的关系对案件处理产生影响的疑虑,金候选人强调,"在最初的案件中并没有前检察总长的牵连迹象",并表示"基于公判过程中揭示的伪证迹象等,按照正常程序处理,并没有其他考虑"。

此前,CBS诺克新闻报道,金候选人在担任首尔中央检察院公判二部部长期间,处理源于‘国玺诈骗案件’的诈骗案件时,涉嫌滥用公诉权。

该案件追溯至2010年。当时,因国玺诈骗案件被捕的闵洪圭前国玺制作团长的妻子金某声称,向一名前检察总长出身的律师支付了5000万韩元。随后,金某未能收回款项,向A氏提出了诈骗控告。

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起诉了A氏,但负责公诉的金候选人所辖公判部质疑金某证言的可信度,未提出具体刑期。A氏在一审中被判无罪,检察机关未提起上诉,最终无罪判决得以确认。

在A氏的审判进行期间,检察机关怀疑金某虚假控告并在法庭上作伪证,随即展开了单独调查。2017年5月,金某被以诬告及伪证罪起诉。

法院于2018年2月对金某的诬告罪判决无罪,二审也维持了同样的判断,认为金某向A氏支付5000万韩元的事实本身难以视为虚假,仅部分伪证罪被认定有罪。

围绕调查程序的争议也浮出水面。根据CBS的报道,法院在对金某进行调查时,认为调查员未合法参与所作的嫌疑人询问记录,因此不承认其证据能力。金候选人随后调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但也有人指出相关监察并未进行。

与此同时,金候选人在担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长期间,未妥善处理另一内部举报的疑虑也被提出。

据《亚洲经济》报道,前检察调查员崔某于2017年举报阿山参照医院相关调查的违规及人事报复疑虑,但大检察院以次年时效已过及证据不足为由终结了事件。崔某表示,自己甚至未能接受出席调查,指责金候选人应承担责任。金候选人方面则表示,"将在内容审查后再作进一步说明"。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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