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妥善准备早餐,70岁的丈夫多次用木衣架和拳头殴打妻子,最终被判处缓刑。
据联合新闻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法官朴东旭于13日对被控特殊伤害的A某(79岁)判处8个月监禁,缓刑2年。
在殴打过程中,木衣架断裂后,A某又用拳头击打B某的脸部。调查显示,B某在试图阻止殴打时,双臂也遭到攻击,造成需要两周治疗的伤害。
调查结果显示,A某因妻子未能妥善准备早餐而实施了这一行为。
法庭认为,考虑到犯罪动机、经过、内容以及被告与受害者的关系等因素,A某的罪行性质较差。特别是受害者希望对被告进行惩罚,且A某有多次因同类和异类犯罪被判刑的前科。
不过,法庭也指出,A某承认了犯罪并表现出悔意,身体状况不佳,受害者所受伤害相对轻微,因此综合考虑后作出了这一判决。
因此,A某被判处8个月监禁,但同时获得了2年的缓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