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集体谈判权’新闻 2个
-
李政府经济团队一周年:金英勋聚焦减少工伤,但黄袋法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负责李在明政府就业劳动政策的金英勋劳动部部长即将迎来上任一周年。尽管在他所优先关注的减少工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与黄袋法(修订劳动法第2、3条)实施相关的现场不确定性仍需解决。根据21日相关部门的消息,金部长在过去一年中,致力于协调劳动界与经营界的矛盾,并在解决各类制度性问题上迈出了第一步。金部长在上任之初便将减少工伤作为重点。他在国务会议上强调:“我将为减少工伤而全力以赴。”因此,劳动部扩充了现场监督人员,并对10万处高风险作业场所进行了集中监督。对于被认为是盲区的5人以下小微企业,劳动部开展了咨询业务,并对重复发生类似重大事故的企业实施了特别监督。政策的推进很快显现出成效。今年上半年,事故调查对象的死亡人数为25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34人(11.8%),创下自2022年相关统计以来的最低值,减少幅度也为历史最大。在被认为是主要工伤风险群体的建筑业中,死亡人数较去年减少了33人。关于黄袋法,存在着利弊交织的局面。黄袋法的实施使得未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原承包商也被认定为雇主,结构调整等也纳入了集体谈判范围。这是为了改善处于盲区的分包劳动者的权益,并保障宪法规定的劳动三权(团结权、集体谈判权、集体行动权)。然而,黄袋法的现场落实仍然是一个待解的课题。因为尚未明确原承包商对分包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应有多大影响力才能被认定为雇主,相关的判断标准和先例尚未充分积累。因此,关于原承包商的谈判义务的申请不断提交至劳动委员会。即使劳动委员会作出判断,具体的认可与不认可依据的判决书发送也延迟,导致劳资双方未能及时确认标准,重复发生类似争议。对此,金部长未来的任务将是提高黄袋法的可预测性,使其在现场得以落实。这意味着需要提高判决的透明度,减少现场的混乱。此外,仍有许多结构性问题亟待解决。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青年就业者持续减少,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讨论也应开始。寻找在防止青年就业萎缩的同时减轻社会负担的共赢方案是关键。保护平台劳动者、基于收入的就业保险等制度改革也是待解决的任务。劳动部最近委托了针对平台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等不在劳动基准法范围内的从业者权益保护的政策研究。关于将就业保险适用标准从工作时间改为收入标准的就业保险法及就业伤害保险费征收法的修订草案也已发布立法预告。※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2 05:28:00 -
民变谴责大法院驳回现代重工下属工会集体谈判请求的判决,称其背离宪法精神民主社会律师团(民变)对大法院驳回HD现代重工下属工会向原告提出的集体谈判请求的判决表示强烈谴责,称其为反宪法和时代倒退的判决。 22日,民变在评论中指出:“劳动三权是宪法规定的具体权利,其中集体谈判权是最核心的权利。”并强调:“集体谈判权的保障必须针对实质上决定劳动条件的雇主行使。” 这表明,在下属公司以“没有原告的许可就没有权利”为由逃避谈判的情况下,大法院却免除了原告的责任,显然违背了宪法精神。 民变特别批评HD现代重工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使用非正式的下属劳动者,却逃避作为雇主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民变表示:“利益与责任相伴随是理所当然的法律原则。”并主张:“获得利益的原告有义务回应必然发生的集体谈判要求。” 此外,民变还指责此次判决几乎抹去了大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实现宪法价值的存在意义。 民变还声称,大法院歪曲了修订后的工会法的意图。修订后的工会法确认了将实质性和具体性控制权行使者视为雇主的现有判决和中央劳动委员会的决定,而大法院的多数意见却将其视为创造新权利的立法。 民变表示:“加强原告雇主的责任和承认其雇主身份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并表示将继续与为实现劳动三权而斗争的下属劳动者团结,严密监视此类倒退判决的再次发生。 前一天,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主审法官吴京美)在HD现代重工下属工会于2017年向原告提出的集体谈判请求诉讼中,裁定“没有义务回应集体谈判请求”,支持了原告的立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4 03:27:00
-
李政府经济团队一周年:金英勋聚焦减少工伤,但黄袋法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负责李在明政府就业劳动政策的金英勋劳动部部长即将迎来上任一周年。尽管在他所优先关注的减少工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与黄袋法(修订劳动法第2、3条)实施相关的现场不确定性仍需解决。根据21日相关部门的消息,金部长在过去一年中,致力于协调劳动界与经营界的矛盾,并在解决各类制度性问题上迈出了第一步。金部长在上任之初便将减少工伤作为重点。他在国务会议上强调:“我将为减少工伤而全力以赴。”因此,劳动部扩充了现场监督人员,并对10万处高风险作业场所进行了集中监督。对于被认为是盲区的5人以下小微企业,劳动部开展了咨询业务,并对重复发生类似重大事故的企业实施了特别监督。政策的推进很快显现出成效。今年上半年,事故调查对象的死亡人数为25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34人(11.8%),创下自2022年相关统计以来的最低值,减少幅度也为历史最大。在被认为是主要工伤风险群体的建筑业中,死亡人数较去年减少了33人。关于黄袋法,存在着利弊交织的局面。黄袋法的实施使得未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原承包商也被认定为雇主,结构调整等也纳入了集体谈判范围。这是为了改善处于盲区的分包劳动者的权益,并保障宪法规定的劳动三权(团结权、集体谈判权、集体行动权)。然而,黄袋法的现场落实仍然是一个待解的课题。因为尚未明确原承包商对分包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应有多大影响力才能被认定为雇主,相关的判断标准和先例尚未充分积累。因此,关于原承包商的谈判义务的申请不断提交至劳动委员会。即使劳动委员会作出判断,具体的认可与不认可依据的判决书发送也延迟,导致劳资双方未能及时确认标准,重复发生类似争议。对此,金部长未来的任务将是提高黄袋法的可预测性,使其在现场得以落实。这意味着需要提高判决的透明度,减少现场的混乱。此外,仍有许多结构性问题亟待解决。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青年就业者持续减少,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讨论也应开始。寻找在防止青年就业萎缩的同时减轻社会负担的共赢方案是关键。保护平台劳动者、基于收入的就业保险等制度改革也是待解决的任务。劳动部最近委托了针对平台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等不在劳动基准法范围内的从业者权益保护的政策研究。关于将就业保险适用标准从工作时间改为收入标准的就业保险法及就业伤害保险费征收法的修订草案也已发布立法预告。※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2 05:28:00 -
民变谴责大法院驳回现代重工下属工会集体谈判请求的判决,称其背离宪法精神民主社会律师团(民变)对大法院驳回HD现代重工下属工会向原告提出的集体谈判请求的判决表示强烈谴责,称其为反宪法和时代倒退的判决。 22日,民变在评论中指出:“劳动三权是宪法规定的具体权利,其中集体谈判权是最核心的权利。”并强调:“集体谈判权的保障必须针对实质上决定劳动条件的雇主行使。” 这表明,在下属公司以“没有原告的许可就没有权利”为由逃避谈判的情况下,大法院却免除了原告的责任,显然违背了宪法精神。 民变特别批评HD现代重工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使用非正式的下属劳动者,却逃避作为雇主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民变表示:“利益与责任相伴随是理所当然的法律原则。”并主张:“获得利益的原告有义务回应必然发生的集体谈判要求。” 此外,民变还指责此次判决几乎抹去了大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实现宪法价值的存在意义。 民变还声称,大法院歪曲了修订后的工会法的意图。修订后的工会法确认了将实质性和具体性控制权行使者视为雇主的现有判决和中央劳动委员会的决定,而大法院的多数意见却将其视为创造新权利的立法。 民变表示:“加强原告雇主的责任和承认其雇主身份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并表示将继续与为实现劳动三权而斗争的下属劳动者团结,严密监视此类倒退判决的再次发生。 前一天,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主审法官吴京美)在HD现代重工下属工会于2017年向原告提出的集体谈判请求诉讼中,裁定“没有义务回应集体谈判请求”,支持了原告的立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4 0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