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2日的高就业劳动部数据,从《黄色信封法》实施日3月10日至本月19日,共有1161个下承包商工会(16万4000名成员)向439家原承包商提出了谈判要求。其中,私营部门占249家(56.7%),公共部门占190家(43.3%)。
下承包商的谈判要求在法律实施初期集中出现。在实施的第一个月,即3月10日至31日,收到谈判请求的原承包商达到363家,但4月仅有42家,5月为23家,6月1日至19日仅有11家。
政府认为,谈判要求在实施初期集中后,目前已进入稳定阶段。然而,在谈判要求与实际谈判之间,用户性判断仍然是核心争议点。
在收到谈判要求的439家中,仅有42家在未经过劳动委员会判断的情况下,自主公告了谈判要求。经过劳动委员会程序的原承包商有141家,其中113家的用户性判断已完成。被认定为用户性的企业有103家,10家未被认定为用户性。
然而,已经进入正式谈判的企业仍然有限。在进行后续程序的96家中,有51家已完成谈判窗口单一化程序,正在进行谈判议题和日程的实务协商。其中,仁川市医疗院等10家已进入正式谈判程序。
相反,谈判要求后没有后续措施的原承包商达256家。尤其在私营部门,中型建筑业占85家,成为主要部分。这反映了在实施初期,塔吊工会提出谈判要求并向劳动委员会申请纠正后,选择观望的情况。在公共部门,护理和生活垃圾等领域的谈判要求集中,导致了与政府的协商机制讨论的影响。
关于谈判单位分离的争议仍在继续。目前,劳动委员会已对29家原承包商的谈判单位分离问题作出决定。其中,12家被认可分离,具体为:按业务部门分离9家,按上级团体分离2家,按工会分离1家。
劳动部表示,实施初期的谈判程序经验和劳动委员会的判断正在现场积累。随着谈判对象、范围和单位的具体化,未出现无序的分割谈判或爆炸性的谈判要求。劳动部相关人士表示:“在大框架内,劳资双方正在相互尊重地进行谈判”,并指出“公共部门也在协商机制内积极沟通”。
然而,现场对议题的谈判范围和原承包商责任的不可预见性表示担忧。关于工业安全和工作环境议题,判断认为间接支持工作也可能被认定为原承包商的用户性。对此,劳动部解释称:“这是判断是否在实质上掌控和管理工业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地位。”
劳动部门将支持原承包商与下承包商的谈判程序有序进行。劳动部部长金英勋表示:“我们正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平稳地准备谈判”,并呼吁“企业在劳动委员会作出判断后,积极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工会也要围绕原承包商实质上能够掌控和决定的议题,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谈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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