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于22日表示,将与银行业共同制定改善贷款利率减免条件中信用卡使用业绩计算方式的方案,并计划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实施。
然而,由于信用卡使用业绩计算方式和排除标准的说明不足,消费者往往无法正确理解利率减免条件,导致与预期不符的优待利率未能适用的投诉频繁发生。
未来,银行需通过贷款协议书、官方网站和应用程序等具体说明信用卡使用业绩的计算方式和排除对象。对于超过五年的长期贷款,将利用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定期告知利率减免条件。
信用卡使用业绩的排除项目也将减少。目前,各银行对现金服务、信用卡贷款、循环信用、政府补助金、后付交通卡、年费等4至8个项目进行排除,未来将减少到仅1个项目,如信用卡贷款或后付交通卡。
信用卡分期付款的使用金额也将得到改善。以往,部分银行仅将分期付款金额的当月业绩纳入计算,但今后将按分期月份分摊,每月作为业绩认可。
制度改善将在各银行进行系统开发和协议书修订后,预计于今年9至10月间逐步在新贷款客户中实施。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