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韩国政策广播院(KTV)院长李恩宇因与12·3戒严相关的内乱宣传罪被提起公诉。
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于11日宣布,已对李恩宇以刑法内乱宣传罪进行不拘留起诉。
此外,他还被指控选择性地屏蔽和删除批评或阻止内乱行为的信息,宣传使不特定多数观众同情内乱行为。
刑法第90条规定,煽动或宣传内乱罪等的人可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有期拘役。
特别检察组认为,李恩宇的内乱行为结束时点不是戒严解除的2024年12月4日,而是当年12月14日尹锡悦前总统弹劾案通过的时刻。
对此,特别检察组解释称:“尹锡悦前总统的内乱行为与过去全斗焕新军部的‘自下而上的内乱’不同,是‘自上而下的内乱’。”
同时强调内乱罪是目的罪(行为人必须有特定目的才能成立的犯罪),并补充道:“当行为人放弃目的的实现或因客观障碍无法实现目的时,内乱行为即告结束。”
基于这一判断,特别检察组将李恩宇在该期间的行为归纳为一个内乱宣传罪。
李恩宇已因与戒严相关的删除广播字幕等罪名被起诉,正在接受审判。
法院在6月对李恩宇的一审判决中,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石特别检察官)对李恩宇适用职权滥用罪进行起诉,但对内乱宣传罪则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处理。
综合特检所提起的罪名与正在审理的行为在事实关系上有相当部分重叠,预计将引发‘双重起诉’的争议。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