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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对‘高中女生性犯罪后杀人’的张允基判处无期徒刑

郑海勋 기자 2026-09-30 14:32
性暴力处罚法违反案件宣判…检方请求死刑
‘高中女生杀人犯’张允基于30日下午在光州地方法院出庭,因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强奸杀人)等罪名被拘留起诉。 [照片=联合新闻]
‘高中女生杀人犯’张允基于30日下午在光州地方法院出庭,因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强奸杀人)等罪名被拘留起诉。 [照片=联合新闻]

张允基因故意杀害一名高中女生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3部(李正浩法官)于30日对张允基因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强奸杀人)等罪名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张允基于5月5日凌晨在全南光州光山区月溪洞的一条人行道上,试图对一名素未谋面的李彩媛进行性犯罪时将其杀害,并对听到尖叫声赶来的高二男生挥舞刀具,因而被起诉。

在对李彩媛的犯罪发生前两天,张允基还涉嫌强奸一名兼职女同事,并在担任社会服务员期间偷拍青少年女性的身体。

检方在上月31日的结案审理中请求对张允基判处死刑,称“请法院对被告人施以极刑”。张允基所面临的主要罪名强奸杀人罪的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检方解释请求死刑的理由称:“虽然被告人在精神病学评估中被判定为低于基准,但考虑到其情感高风险和冷漠态度,若其重返社会,杀人和强奸等再犯的风险极大。”

在审判过程中,张允基承认了所有指控,包括以性暴力为目的的杀人,并提交了三次悔过书。

李彩媛的家属向法院提交了包含约10万名市民签名的严惩请愿书,并持续进行一人示威,呼吁法院判处最高刑罚。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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