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中生被杀案的罪犯张允基于30日下午在光州地方法院被判无期徒刑,遇害者李彩媛的家属在宣判结果前表态。 [照片=联合新闻]](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9/30/20260930160805123134.jpg)
针对性犯罪目的杀害女子高中生的张允基在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3部(李正浩法官)于30日对张允基因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强奸杀人)等罪名提起公诉,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法院还命令张允基佩戴定位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并限制其在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10年。
关于量刑理由,法庭指出:“自1997年最后一次执行死刑以来,我国已被国际社会归类为实质性废除死刑国家。”并表示:“这与长期以来对死刑判决的克制以及与其他同类案件的比例平衡相符。”
此外,法官们也认真考虑了在此案件中,社会对严惩的共识是否意味着应判处死刑,但最终认为:“在被告生存期间绝不允许其假释,彻底执行无期徒刑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安慰,也是防止类似犯罪再次发生的唯一途径,这一点是法庭所有法官一致的看法。”
张允基于5月5日凌晨在全南光州光山区月溪洞的一条人行道上,针对一名素未谋面的李彩媛实施性犯罪并将其杀害,并对听到尖叫声赶来的高二男生挥刀。
在对李彩媛的犯罪发生前两天,张允基还因强奸一名兼职女同事和在社会服务期间偷拍青少年女性的身体而受到指控。
检方在上月31日的结案辩论中请求对被告判处极刑,称“被告在精神病学评估中被判定为低于基准值,但考虑到其情绪高风险和冷漠态度,若其重返社会,杀人和强奸等再犯的风险极大。”
在审判过程中,张允基承认了所有指控,包括为性目的的杀人,并提交了三次悔过书。
李彩媛的家属对当天的判决表示:“我们再次被法庭的判决击垮,无法接受。”
家属和法律代理人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父母的心在这一刻依然撕裂,但法庭并未对无情夺去生命的张允基判处最高刑罚死刑。”并批评道:“这是优先考虑不悔改的罪犯人权,而忽视了家属的悲痛。”
法律代理人表示:“我们将立即请求检方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并将对原审判决进行细致分析,以便能够判处死刑,而非无期徒刑。”
家属向法院提交了包含约10万名市民签名的严惩请愿书,并持续进行一人示威,呼吁判处法定最高刑罚。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