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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女高中生’的张允基对无期徒刑判决提出上诉

郑海勋 기자 2026-10-08 11:16
承认违反性犯罪处罚法等所有罪名 家属反对称判决优先考虑罪犯人权
‘杀害女高中生’的张允基在一审宣判前两天,受害者家属在光州地方法院门口进行一人示威,呼吁判处最高刑罚。 [照片=联合新闻]
‘杀害女高中生’的张允基在一审宣判前两天,受害者家属在光州地方法院门口进行一人示威,呼吁判处最高刑罚。 [照片=联合新闻]

张允基因涉嫌以性犯罪为目的杀害女高中生而被起诉,近日对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提出上诉。

据法律界消息,张允基于前一天向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3部(李正浩法官)提交了上诉状。检方也于2日对张允基提出死刑的公诉进行了上诉。

张允基于5月5日凌晨在全南光州光山区月溪洞的一条人行道上,针对一名素未谋面的李彩媛实施性犯罪并将其杀害,随后还对前来施救的高二男生挥舞刀具,因而被提起公诉。

在对李彩媛的犯罪行为发生前两天,张允基还因强奸一名兼职女同事和在担任社会服务员期间偷拍青少年女性身体而受到指控。

一审法院于上月30日认定张允基违反性犯罪处罚法(强奸杀人)等罪名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命令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限制其在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10年。

法院表示:“被告的公诉事实均被认定为有罪,检方主张应将被告永久隔离于社会的观点是合理的。”

关于量刑理由,法院指出:“自1997年最后一次执行死刑以来,我国已被国际社会视为实质性废除死刑的国家,长期以来对死刑的判决保持克制,与多项同类先例的比例平衡相符。”

此外,法院还表示:“法官们也深刻思考,在社会对严惩的必要性形成广泛共识的情况下,判处死刑是否是尽到职责。”但同时强调:“在被告生存期间绝不允许假释,彻底执行无期徒刑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唯一安慰,也是防止类似犯罪再发生的措施,这是所有法官一致的看法。”

李彩媛的家属对一审判决表示:“再次被判决击垮,无法接受。”

家属及法律代理人在宣判后召开记者会,表示:“父母的心在这一刻依然撕裂,但法院并未对无情夺走生命的张允基判处最高刑罚死刑,这显然是优先考虑了不悔改的罪犯人权,而没有考虑到家属的悲痛。”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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