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秀法务部部长职务代理人(副部长)就李华英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的假释要求表示,由于未满足法律条件,当前不在审查对象之内。
在8日国会法制委员会的法务部国会审查中,李副部长在回应国民力量议员尹相铉关于李前副知事假释审查可能性的提问时表示:“由于未满足法律条件,因此不在假释审查对象之内。”
当被问及是否收到李前副知事方面或总统府、执政党有关假释的询问或请求时,他回答:“没有”。不过,他提到关于实际假释申请的情况表示:“未能确认”。
李副部长并未提供满足条件的时间。国民力量议员朱镇宇询问何时能满足假释条件时,李副部长表示:“由于是两项刑罚,因此存在实际问题”,并表示尚未能确定时间。
此前,李前副知事的律师金光敏声称已通过多种渠道向李在明总统传达了假释意向。对此,法务部则表示未满足法律条件。
李前副知事因涉嫌收受双方面集团贿赂及共谋向朝鲜汇款800万美元,于去年6月被最高法院判处7年8个月的有期徒刑,目前正在服刑。此外,他还因违反国会证言法被起诉,并在6月一审中被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
当天的国会审查中,还围绕对朝汇款事件的真相调查及李总统事件的撤诉可能性进行了质询。
尹议员表示,真相调查不能替代审判,即使调查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审判庭,以便判断证据的可信性。李副部长对此表示,是否将对朝汇款事件视为伪造起诉,“应在司法程序中解决”。
关于法务部检察人权尊重未来委员会与真相调查团的调查,李副部长表示:“我认为并没有设定特定结论进行。”他解释称,这是为了检查涉及目标性、偏见调查争议及伪造起诉疑虑的事件的调查过程和实质内容。
对于议员提出的公诉厅应申请重新启动李总统的对朝汇款事件审判,李副部长表示:“这是审判庭决定的内容。”
对公开质疑真相调查的违法性并提出批评的公诉厅监察部长金成东,李副部长表示,未来委员会的设立或真相调查团的运作过程中并未侵犯检察官的独立性,并指出公诉厅高层在内部公告栏上发文并外泄的行为不当,表示需进一步审查是否属于监察对象。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